在全省年鉴业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7-06 19: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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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年鉴业务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一年一鉴、当年出版”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年鉴编纂进度,提高年鉴编纂质量,部署《山东地方史志年鉴(2018)》有关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年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引领史志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年鉴事业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史志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修志是有文化的表现,重视修志是有水平的表现”“了解历史的最好方法就是看志”,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对史志工作作出3次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关心和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省委、省政府也将史志事业纳入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重要内容,家义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推进地方史志等事业创新发展”,2017年12月14日又专门对史志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史志事业”。同一天,龚正省长对史志工作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史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尽快完成第二轮修志、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全覆盖、方志馆建设等目标任务”。龚正省长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完成省市县三级第二轮修志和一年一鉴任务”。这也是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强调年鉴工作。近年来,省领导对史志工作作出119次批示,史志工作连续五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去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济南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介“山东经验”,今年年初,又印发通知,在全国地方志系统宣传推介“山东经验”。

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史志事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我省年鉴事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到2018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任务。两年多来,各市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积极推进2016年,聊城、济宁等多个市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县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工作。诸城、莒县、平邑、陵城、宁津、莘县、冠县、单县等年鉴创刊。其中,莘县史志办一年之内编纂出版2011—2013卷、2015卷、2016卷3卷年鉴,平邑、淄川、桓台、临沭、东昌府等年内均编纂出版2卷年鉴,迅速补齐历史空白。《新泰年鉴(2016)》出版发行,实现了泰安市县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零的突破。长岛也是边“赶”边“补”,编纂出版2016卷后,立即补编2014卷、2015卷。《广饶年鉴》等一批没有公开出版的年鉴也实现了公开出版。2017年,省里先后到烟台、枣庄、青岛、潍坊、滨州、日照、临沂、淄博、济宁召开“三全”目标推进会,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迎难而上,补齐短板,全部启动县级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工作2018年,省里再次到烟台、潍坊调研,督促困难较大的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追赶步伐,取得良好效果。据中指办统计显示,我省2017卷综合年鉴公开出版覆盖率达93.55%,在全国遥遥领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到今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还有难度,省政府要求今年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截至2017年底,全省还有莱山、芝罘、福山、牟平、坊子、青州、昌乐、微山、岚山、临邑等10个县(市、区)没有正式出版2017卷年鉴。二是存在反弹的风险。编纂年鉴是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受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变数比较大,容易出现反弹。去年的年鉴出版了,而今年的年鉴没有按时出版,就不算真正完成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任务。需要持之以恒,形成长效机制。年鉴编纂质量还有待提高。这两年,全省年鉴数量迅速赶上来了,但有些年鉴编纂质量还没跟上,尤其是刚刚创刊的年鉴,还没有形成完善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四是年鉴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缺少在全国有地位的学科带头人和有分量的学术成果。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实现全省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可以积累大量地情资料,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为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熟悉地情提供咨询服务,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历史借鉴,为编史修志积累丰富翔实的资料,为地情教育提供生动教材,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意义十分深远。当前,我省史志事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年鉴工作面临着新变化、新问题、新任务,大家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方法、创新的举措,系统梳理、深刻认识、自觉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变化,切实增强做好年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进年鉴事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确保我省年鉴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真抓实干,全力完成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目标任务

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是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时期史志事业发展的法定目标任务,完成“三全”目标是首要任务,也是“十三五”时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完成好“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任务,编纂出时效性、实用性、可读性强的精品年鉴,是全省史志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更是大家以实际行动为文化强省建设献上的一份厚礼。

从最新掌握的情况看,在去年打下的良好基础上,今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年鉴编纂工作全部启动。济南市实行年鉴工作月报制度,分管主任每周调度来稿情况;烟台市所属县(市、区)大部分以政府办名义印发组稿方案;潍坊市明确提出要在9月份完成市、县两级年鉴出版工作;莱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年鉴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区两级综合年鉴在6月底前出版发行;滨州市所属区县均实行年鉴组稿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分四至五个批次与撰稿单位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菏泽市、县两级年鉴组稿进展普遍较快,均已超过三分之二。截至目前,市级年鉴中,济宁、滨州、枣庄、淄博、潍坊已组稿完毕,其中济宁拟于6月份出版发行,其余各市基本完成1/3至2/3。县级年鉴中,《安丘年鉴》2018卷已编校完毕,正在出版社审核,预计5月初即可送厂印刷。《齐河年鉴》已送厂排版,《沂水年鉴》拟下月出版。商河、博山、招远、诸城、任城、兖州、曲阜、金乡、五莲、曹县等县(市、区)2018卷年鉴组稿工作已全部结束;黄岛、泗水、梁山、肥城等县(市、区)2018卷年鉴组稿工作超过80%。总之,我省的年鉴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局面。实现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不但要求“全”,而且要求“快”,争取有更多年鉴实现上半年出版,增强时效性。对于出版较早、时效性强的年鉴,省里在组织评审、向全国推荐的时候将予以适度倾斜。

今年是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全覆盖的收官之年。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全省所有综合年鉴都要在12月31日前出版(以见到书为准),而且必须是“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否则,就是没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时期史志事业发展的法定目标任务,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请各市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也请年鉴工作处的同志们注意,每月调度全省年鉴编纂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精益求精,推动年鉴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关乎年鉴事业发展的根本,是争创精品年鉴的前提。2017年12月,省史志编纂委员会印发了《山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业务规范》,成为中指组印发《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后,第一个出台年鉴编纂业务规范的省份。《规范》在年鉴框架设计、收录内容、条目编写、资料收集、记述行文、出版印刷等方面都做出详细规定,既严格要求规范性,又积极鼓励创新性,同时兼顾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省里组织年鉴评审,向中指组推荐优秀年鉴,都会以《规范》作为基本遵循。各市、县要以《规范》为指导,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将年鉴质量管理落实到编纂、出版全过程,争取多出精品佳作。据了解,各市在提高年鉴质量方面,也采取了不少有力措施。青岛市每周组织编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淄博市严格落实编纂出版制度,要求每名编辑都以主编姿态认真把关;枣庄市举办全市年鉴编纂业务培训班;东营市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在全市开展照片征集活动;威海市实行分层次组稿办法,合理安排交稿时间,避免稿件扎堆;滨州市将所属7个县区年鉴组稿方案逐一审核,修改完善后印发各供稿单位。这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家要积极交流、互相借鉴,促进年鉴质量再上新台阶。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研究我省参加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的年鉴,所推荐的年鉴代表着我省年鉴工作的整体形象和最高水平,大家要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把符合“一年一鉴、公开出版”要求和符合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业务规范的代表山东水平的优秀年鉴评选出来,为我省年鉴工作争得更多全国性的荣誉。会议还将部署《山东地方史志年鉴(2018)》组稿有关工作,这是充分反映我省史志系统年度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改革创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新的组稿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稿任务。

同志们,在新时代,我省史志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年鉴工作大有可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有力的作风,齐心协力,开拓奋进,持续打造我省年鉴精品品牌,推动全省年鉴事业在新时代创造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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