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9: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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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委党史研究院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到院反馈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市委党史研究院党支部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四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对此次巡察反馈,市委党史研究院党支部在整改信心上坚定执着,真正把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正风肃纪、克服积弊、整治顽疾的难得机遇,作为自我革新能力的一次考验,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硬措施,加快推进党史史志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支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多次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剖析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严格履行院党支部的主体责任,院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改。四是认真督促检查。院党支部对整改全程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进行“倒排工期、销号管理”。严把整改质量关,看问题是否从根本上解决、措施是否得当有力,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确保整改工作成效。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院党支部在整改过程中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措施,又着眼治本,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部分缺失、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作风建设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切实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部分缺失的问题。

1.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党史史志工作重编纂轻研判宣传,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日趋复杂重要的新形势缺乏足够重视;研究成果的宣传缺乏系统规划,宣传力量整合不够,没有形成有效品牌。对以上问题,市委党史研究院党支部从三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党史史志敏感、前沿、热点等问题的研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主动回应敏感问题,发挥党史史志研究的资政育人作用。二是认真加强党史、新中国史的宣讲,发挥好党史国史宣讲团作用,贯彻上级关于“讲好党的故事”的决策部署,5月份组织开展“颂党恩、跟党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宣教活动。持续开展党史史志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六进”活动,通过赠送红色书籍、讲党史课、开展主题活动等,发挥运用好党史史志编纂成果。三是制定《2020年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宣讲主题、时间节点,与烟台主要媒体合作对烟台改革开放以来最有影响力的30件大事宣传报道,侧重加强新中国史的宣讲,打造“党史国史宣讲”品牌。

2.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党支部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有偏差问题。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缺少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内容。对此,我院进一步修改完善《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监督工作细则》等,明确各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规范执行;强化支委会职能作用,完善支部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决策行为,明确由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贯彻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存在主要负责人先表态、不记录班子成员讨论和表决情况等问题。对以上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落实《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二是规范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对支委会记录情况每季度进行回顾检查;三是对涉及人事问题研究,使用统一印制的《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薄》,形成专门会议记录、纪要,按照程序规范完整记录好各项具体内容。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4.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对该项问题,市委党史研究院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树牢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进行检视,提升工作实效;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制度规定,完善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和收缴党费等十项党建基本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三是加强党建基础保障,成立党建工作专班,明确由2人专职党务工作者,充实党建力量。作为党支部没有党费留存权限,决定从院办公经费中单独预留部分资金作为党建经费,保障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5.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对此,市委党史研究院将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落实十项党建基本制度,明确党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对党小组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保证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的频次和质量。

6.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执行换届规定不严格问题。市委党史研究院将严格落实十项党建基本制度,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把换届程序关、人选关、时间关、纪律关,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机关工作规范性差的问题

7.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立足工作实际,集体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个月各科室整理报送大事记,将日常管理落到具体工作中。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日常工作、学习、纪律等进行全方位规范,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让干部受到多岗锻炼;三是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查,坚持把“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条禁令,加强提醒警示,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8.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内部管理松弛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委党史研究院逐项认领,认真整改。一是建立院长办公会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好各项工作内容,重要事项研究要记录完整,确保追溯可查;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卡实责任,坚决杜绝无故离岗、空岗情况发生;三是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原党史研究室和原史志办固定资产已完成合并划转,进行资产盘点,完成资产卡片信息登记,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制定《市委党史研究院资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人员遵规守纪观念,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其中针对大额支出一人签字问题,规定大额支出必须由报销人或经办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主要负责人签字。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9.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足问题。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好,仅有预决算公开。对此,市委党史研究院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监督工作细则》,及时主动做好报备;全面做好党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通过网站、公示栏等一律对外公开。

10.巡察组在反馈意见建议中指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对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内容不了解、履职方式不明确,抓落实不到位。对此问题,市委党史研究院立行整改。一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以及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强化分管范围人员履职用权监督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明确履职方式、事项名称、工作内容等,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调研、讲授廉政党课、践行“第一种形态”等,每年至少2次同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谈心谈话。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思想境界。院党支部将此次巡察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扎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在党史史志系统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排查、大扫除,真正把作风问题找出来、找实在、找透彻,为下阶段工作开展做好铺垫。深入学习党史国史,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推进工作作风好转、担当意识增强、工作效能提升。

二是规范党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党建突出问题,院党支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责任,切实发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三是提升政治意识,强化纪律约束。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升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薪酬待遇、费用报销等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单位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支部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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