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娜 烟台最美女孩

发布时间:2016-04-18 19:31 访问次数:
A+A- |
       刁娜是南山集团旅游公司的员工。2011年10月因救助受伤女子而不慎被过往汽车撞断了腿,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刁娜被撞断的右腿逐渐愈合。随后,刁娜的事迹流传开,被称为龙口“最美女孩”。2011年11月10日,刁娜被授予“烟台市三八红旗手”、“龙口市三八红旗手”和“龙口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此外,龙口市政法委、龙口市委宣传部正在按程序为刁娜申报“见义勇为”奖和“道德模范”称号。11月28日,团省委授予刁娜“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