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四节 各县开展“三查三整”整党运动

发布时间:2013-08-01 19: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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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10月至1948年7月,烟台市各县党组织根据中共华东局的指示,开展了以“三查三整”为内容的整党运动。

  解放战争时,胶东地区党的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据1946年底15个县统计,半年内就发展党员41606人,建立支部1488个,消灭党员空白村1084个。经过严峻的革命战争锻炼,党的队伍状况总的来说是好的。但在战争和土改激烈进行的条件下,许多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思想作风不正、成分不纯等问题也明显地暴露出来。例如,有些党员的阶级观点模糊,不能坚决执行党的土改政策,在斗争中发生动摇,甚至包庇和袒护地主、富农分子;有的党员利用职权侵占群众利益,多分土地和资财;有的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强迫命令,脱离群众;也有极少数地主富农分子、流氓分子混入党内,甚至把持了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权,歪曲了党的政策,作威作福,损公肥私,欺压群众;有的干部贪污腐化,铺张浪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严重。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开展好党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结合土改进行整党的指示,1947年10月30日,华东局召开了驻渤海区各机关部门的高级干部会议,形成了《关于贯彻高干会议精神及具体执行三大方案的决定》。《决定》要求,结合土改和三查三整(查阶级、查工作、查斗志、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开展整党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反对山头主义、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并肃清地主富农思想。在华东局这一《决定》指导下,烟台市各县的“三查三整”整风运动,逐步开展起来。开展“三查三整”运动的基本做法是:各县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进行学习动员,明确“三查三整"的必要性和指导思想及目的;再根据华东局的指示,明确“三查三整”的方法和步骤。即通过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觉悟,坚定干部的阶级立场,进一步树立干部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清理混进党组织的各种坏分子和阶级异已分子及干部和党员中的不正确思想,纯洁党的各级组织,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政策水平。“查”、“整”的方法是学习党的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与相互帮助相结合,最后把确属混入党和干部队伍中的坏分子清除出去。

  1948年1月,栖霞、栖东、蓬莱三县,首批开始进行“三查三整”运动。1月,栖霞、栖东县委将县、区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到北海地委驻地开会,开展“三查三整”运动,反省、检查土改复查和国民党进攻胶东时期的思想和立场,以明确革命方向,提高阶级觉悟,教育干部将革命进行到底。蓬莱县的“三查三整”运动,也是于1月开始进行。1月13日至30日,蓬莱县在大辛店召开有700多人参加的县区两级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三查三整”动员部署。会议期间,各级领导带头,从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官僚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宗派主义、骄傲自满以及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展开积极的思想斗争,深挖阶级根源和思想根源,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左”的偏向,突出表现在在发扬民主中,有放任自流,取消领导的现象。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指示》后,蓬莱县党组织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在继续进行的整党工作中,逐步纠正了“左”的偏向。后来,在7月份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的集中整顿中,主要是学习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发动党员检查入党以来的思想状况,谈进步,谈体会,谈思想变化,进行个人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次整顿,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党员中存在的阶级路线、家庭观念、地位观念等问题,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从10月4日开始,蓬莱县委又召开了县、区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用28天时间,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提出的总路线、总政策。还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以最大的努力克服无组织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倾向、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对与会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整顿。与会干部联系各自的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个人总结、检查和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一步解决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党的政策缺乏认真学习,思想模糊,执行不坚决”、存在“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和绝对平均主义思想”、“缺乏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及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等问题。这次整顿,对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48年2月至3月,海阳县、牙前县、招远县、招北县开始进行“三查三整”整党运动。牙前县委于2月25日至3月7日召开县区干部大会,集中12天的时间,对干部在土改复查和反击国民党军队进攻期间的路线、阶级立场等问题,进行分析检查。招远、招北县委也是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基层干部整党运动。整顿中,紧紧围绕阶级立场,政治思想是否坚定,对敌斗争是否坚决,作风是否艰苦朴素,干群关系是否密切,党的组织是否纯洁等问题进行自查互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后,对犯有错误的干部和出身地富的干部进行了处理。经过查、整,提高了广大干部的阶级觉悟和思想认识水平,增强了党性,转变了作风,坚定了胜利信心。但在组织整顿和组织处理过程中,由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估计过于严重,并受“唯成份论”的影响,采取了惩办主义态度,使组织处理的面过宽,伤害了一些地富家族出身的干部。在全面整党的同时,两县还针对农村党支部领导成分不纯的问题,开展了整理农村支部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通过整顿,改变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成分。

  莱阳县的“三查三整”运动,也是集中在2月至3月进行的。1948年1月,莱阳县委首先在县、区机关干部中,对1947年对敌斗争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从2月开始,进行了“三查三整”运动。1月28日,莱阳县委先后在徐家庄、郭格庄、南岚召开县、区干部大会。结合土改和当前工作,进行对敌斗争总结。会上,对在本地坚持斗争,保护群众,工作出色的县、区干部给予记功表彰。2月13日至3月2日,莱阳县委在南岚村集中县、区全体干部进行“三查三整”运动,历时20天。为搞好“三查三整”,县委首先确定了运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进而对县、区全体干部进行思想动员,交待了进行组织处理的政策。经过查、整,提高了广大干部的阶级觉悟和思想认识水平,增强了党性,转变了作风,坚定了胜利信心。但组织处理过宽,全县处理了30余名党员干部,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

  牟平、福山两县“三查三整”运动,开展比较晚。1948年5月,牟平县委在全县干部中集中时间开展“三查三整”运动。7月,福山县委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三查三整”运动,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党运动,教育了党员干部,推动了当时的斗争和各项工作。

  烟台市各县“三查三整”运动,是同落实“三大方案”(即精简编制、调整供给、清理资财)同步进行的。经过“三查三整”,各县县委、县政府都撤销了一些部、科机关部门,压缩了机关人员编制,把县里精简的人员充实到区、乡,区、乡机关精简的人员被动员回到村里。精简编制和调整供给也减轻了群众的负担。总之,通过“三查三整”和贯彻“三大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当时各县的参军、支前和生产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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